国办发文要求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

国办发文要求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

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经国务院同意,国务院办公厅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发布通知。  通知指出总体目标为,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》的有关规定,以促进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为主要目标,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,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,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  通知罗列10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要措施,分别为清算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、清算政府性基医治白癜风权威医院金预算结转资金、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、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、规范权责产生制核算、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、加强收入缴库管理、加强预算周转金、预算稳定调理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、编制三年转动预算、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。  通知全文以下  1、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国务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,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,对稳增长、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,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。依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,有关部门在盘活存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提出了具体要求,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。但从近期审计署对中央本级和部分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来看,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的数额依然较大,与盘活存量、用好增量、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延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,仍有较大差距,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。  2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 (1)总体目标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4〕45号)的有关规定,以促进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为主要目标,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,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,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  (2)主要原则。  摸清存量、分类处理。全面摸清各地区、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,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。  上下联动、全面推动。盘活存量资金既要在中央层面展开、也要在地方层面展开,既要在财政部门展开、也要在其他部门展开,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的空间。  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。既要着力于盘活当前已有的存量资金,也要加强制度规范、建立长效机制,避免将来产生更多的存量资金。  多管齐下、惩防并举。既要重视事前预防、事中监控,也要重视事后督查和问责,构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3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要措施  (1)清算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。各级一般公共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(不含权责产生制)资金,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,补充预算稳定调理基金,统筹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。2013年结转资金应加快实行,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,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。  (2)清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。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。结转资金范围较大的,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。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范围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。  (3)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。对上级政府2012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,预算还没有分配到部门的,由下级政白癜风可以治愈吗府交回上级政府;已分配到部门的,由该部门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。对上级政府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,下级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,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,加大整合力度,调解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,并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。(4)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加大结转资金实行力度,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,按规定调解用于本部门、本单位其他项目。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,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,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。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行的,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,依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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